201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兵团教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201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和《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新教基〔2007〕4号)精神,取消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普通高中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实现在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定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三方面的突破。为确保师市201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师市教育局成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力军 陈立新
副组长:姜耀祥 尹 军 马惠平 牛玉江
成 员:杨森 粟克冰 韦 群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管理师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及处理考试、招生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招办)
主 任:姜耀祥(兼)
成 员:由局纪委、基教科、成教科、教研室等科室抽人组成。
中招办具体业务由基教科负责。
(一)制定师市中考工作实施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指导、监督、检查各学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三)负责中考的考务、评卷、成绩输机汇总、质量分析工作。
(四)负责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校、内高班招生的建档及录取工作。
各有关学校也要成立中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和中考考务工作。
二、学业水平考试
(一)报名要求
1、具有八师石河子市学籍的201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2、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15日,各单位要认真填写考生报考资料(纸质和电子报名表),于4月15日之前报送中招办。
3、报名时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5张。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每生47元)。
(二)学业考试的科目、形式、成绩表达与使用
1、九年级毕业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汉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艺术,其中物理与化学两科合卷,思想品德与历史两科合卷。在思想品德与历史两科合卷中,加入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含新疆地方史),分值30分。201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民族团结教育(含新疆地方史)”部分的考试内容采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思想政治》(九年级全一册)、新疆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地方教材《新疆·民族团结教育篇》(试用)(九年级全一册)和《中国新疆·发展篇》(试用)(九年级全一册)。新疆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地方教材《新疆·地方历史篇》(试用)(八年级下册)和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的《可爱的兵团》中的内容。各考试科目的分值、内容比例等要求详见当年自治区和兵团联合制定的初中学考各学科考试说明。
2、体育与健康考试科目为:
男:1000米跑、立定跳远、掷实心球(2kg)、1分钟跳绳、引体向上、篮球运球。
女:800米跑、立定跳远、掷实心球(2kg)、1分钟跳绳、仰卧起坐、排球垫球。
其中1000米(男)、800米(女)为必测项目,其它5项为任选项目,考生可在五项中任选三项参加测试。
评分标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考试结果按等级形式呈现。其它具体事宜详见《师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的安排》。
3、艺术考试科目(音乐、美术)根据《师市初中毕业艺术素养测试的指导意见》,由师市中招办组织专家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查科目、项目为:信息技术、物理、化学、生物(八年级进行)实验操作。由各学校参照《师市初中毕业生考查科目评价标准》在中招办巡视员的指导下于5月20日前自行组织。
信息技术课主要以学生初中阶段期末考试平均成绩评定;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内容分别为:《凸透镜成像》、《电流、电压和电阻的关系》;《加热固体物质制取气体》、《液体试剂量取与溶液配制》;《观察植物细胞》、《观察人体的上皮组织和肌肉组织》(详见《考查科目评价标准》)。
考查科目成绩可分为优秀(A)10~9分、良好(B)9分以下~7分、合格(C)7分以下~5分、不合格(D)5分以下四个等级。各等级占考查人数比例严格控制在A20%、B50%、C25%以上、D5%以内。考查结果记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
5、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合卷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实行开卷考试;各学科试卷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各学科试卷总分均为150分。
考试均不允许学生使用计算器和字典。
6、八年级的学业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生物学科实行闭卷考试,地理学科实行开卷考试。考试样卷由中招办提供,学校自行制卷并按规定的时间组织考试。并将学生成绩汇总表电子版于7月1日前上报基教科存档。
7、2016年初中学考英语和汉语考试听力全部采用光盘播放,不再提供录音带,请各学校提前做好准备。
8、初中学业文化课成绩按百分制阅卷,等级呈现。学业成绩按考生人数5%、10%、10%、10%、15%、15%、10%、10%、10%、5%的比例共设置A、B+、B、C+、C、D+、D、E+、E、F十个等级,对应等级值如下表:
|
等级 |
A |
B+ |
B |
C+ |
C |
D+ |
D |
E+ |
E |
F |
|
等级值 |
5 |
15 |
25 |
35 |
50 |
65 |
75 |
85 |
95 |
100 |
9、考生体育成绩50分和艺术成绩50分,按两科实际成绩相加后核定体艺A、B+、B、C+、C、D+、D七个等级,划分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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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等级 |
A |
B |
C |
D |
|
艺术等级 |
A |
B |
C |
D |
A |
B |
C |
D |
A |
B |
C |
D |
A |
B |
C |
D |
|
体艺等级 |
A |
B+ |
B |
C |
B+ |
B |
C+ |
C |
B |
C+ |
C |
D+ |
C+ |
C |
D+ |
D |
|
等级值 |
5 |
10 |
15 |
30 |
10 |
15 |
25 |
30 |
15 |
25 |
30 |
40 |
25 |
30 |
40 |
50 |
10、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含本校报内高学生)按20%、50%、25%、5%的比例共设置A、B、C、D四个等级。
(三)考试时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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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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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 |
10:30—12:30语 文 |
16:30—18:30物理、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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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 |
10:30—12:30数 学 |
16:30—18:30思想品德、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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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 |
10:30—12:30英(汉)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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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 |
10:30—12:00生物
(八年级) |
16:30—18:00地理
(八年级) |
(四)考场设置要求
1、按既要保证考试的信度,又要便利学生参加考试的原则,按地域分片设置考点,市区考点另行通知,团场考点每团设立一个考点。
2、考场和考生座位号由教育局中招办统一随机编排。
3、每考场25人,实行单人、单桌、单行,每考场设监考人员2名。每个考点只设一个不满25人的尾数考场。
4、监考人员按片区互派。
(五)评卷和成绩汇总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阅卷。
2、评卷和成绩汇总、等级划分工作由教育局中招办负责组织实施。
3、严格遵守评卷纪律,认真按照评分标准的要求评卷。
(六)、试卷的运送、保管和回收要求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试卷属国家机密,必须按机要传递要求运送、保管和回收。
2、市区考点试卷由师市教育局中招办于开考前半小时送达。
3、团场考点于6月17日派专车、专人(2人以上)领取。
4、试卷必须存放在具备机要保密条件的专室、专柜;并有2人以上同时负责昼夜值班保管。
5、团场考点于考前1小时从保密室领取试卷;开考前20分钟分发至各考场;开考前10分钟监考人员当考生面拆封试卷。启用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拆封。
6、各考点必须严格按规定并始终在巡视员的监督下履行试卷交接手续,确保试卷安全无损,如发生失密事故,必须立即上报,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扩散,并及时追查责任。
(七)综合素质评定
初中毕业生实行综合素质评定是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学校要成立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和班级评定小组,在师市教育局中招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师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细则》于5月25日之前认真做好本校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工作。详见《实施细则》。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要以前五个学期的评定情况为客观基础,增加参与评定主体,切实做到过程公开透明,最大限度地控制主观和人为因素,力求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准确真实和客观公正。
(八)初中毕业要求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既作为初中毕业生升学的主要依据之一,又作为初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和体育合格,五科学业成绩均在E等级以上的考生方可毕业。学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由各学校在中考成绩公布一周内自行组织补考,补考成绩册一式两份,学校存档一份,另一份报教育局中招办供初中毕业证验印查对。补考成绩仍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初中毕业证书。